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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进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夏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北区党委、管理处,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公司,相关企业:

《武进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进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已经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16年10月20日

武进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进驻项目

评审管理办法

为提升武进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进驻企业创业质量,促进孵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提高园区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以及创新创业服务水平,经讨论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武进力拓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武进国家高新区众创服务中心、武进科创中心(天安数码城16幢协议范围内)、创新园区加速器等孵化器(加速器)。

二、进驻项目基本要求

1、产业定位:进驻项目原则上需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范围及进驻孵化器的产业目标定位,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产业项目。

2、环保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武进国家高新区发展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3、成立时间:申请进驻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4、租用面积:单一项目进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0平方米。

5、管理团队:进驻项目管理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具有一定驾驭能力。

6、发展前景:进驻项目拟转化的技术、开发的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市场前景好,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评审基本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武进高新区孵化器项目进驻申请表(一式两份)。

(2)提供以下相关材料: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商业计划书(包括拟转化技术情况、团队情况、主要产品及市场情况,企业未来两年主要经济指标、利税预测情况);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路演与评审

高新区组织拟进驻项目进行路演,由项目团队介绍项目属性、发展规划及融资计划等,并提供相关详细材料。高新区建立产业技术专家库及创投专家库,根据项目产业类别挑选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拟进驻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结合项目个性化需求给出进驻推荐意见,报管委会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视为评审通过。龙城英才计划项目和已获得天使投资基金投资的项目免评审。

四、项目签约入驻

项目评审通过后,签署进区协议并填写场地租赁审批表,报管委会领导审批后,项目方可入驻并享受武进国家高新区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

1、武进高新区孵化器项目进驻申请表

2、武进高新区孵化器进驻项目审批表

附件列表 武新区发[2016]33号关于印发武进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进驻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