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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围绕《江苏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为组织好201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现将《201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

围绕《江苏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为组织好201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现将《201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12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以促进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速、传统产业升级为目标,突出注重技术突破、注重前瞻布局、注重高端攀升、注重世界一流的工作导向,重点支持带动产业整体升级的突破性和原创性的科技成果,促进产业在高端环节形成竞争优势的科技成果,处于产业前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科技成果,以及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技成果,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提升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转型升级和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有力支撑。2012年组织实施以下四类项目:

1、重大组织项目(A类)。以攀登产业高峰为目标,采取组织论证方式,支持大型知名企业实施研发投入高、产出规模大、代表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掌握产业级重大原创性技术,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申报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的综合排名应为国内行业前三或世界行业前十(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可适当放宽),2011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近三年企业连续盈利,运营状态良好;(2)具有国际领先的技术水平和研发团队,具备世界先进的研发和产业化设施,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突破能够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方向;(3)具有很强的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企业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原则上近三年R 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该类项目在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中遴选。先选择企业,再根据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明确项目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题论证,成熟一个支持一个。

2、重大招标项目(B类)。围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在新医药、新材料、纳米科技、云计算与物联网等领域,采取国际招标和联合招标方式组织项目,集聚各类创新资源,突破制约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目标产品,为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投标基本条件:(1)投标单位应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行业骨干企业,具备良好的研发和产业化基础,鼓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成员单位共同投标;(2)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带动产业整体技术攀升和突破;(3)近三年企业业绩稳定增长,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R 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4)国际招标项目我省企业须联合国外一流高校、研发机构或企业等共同投标。具体要求和内容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标的为准。

3、重点产业专项项目(C)。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抢占未来发来展制高点为目标,加强纳米科技、生物医药、新材料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部署,引导创新资源向新兴产业和高新区集聚,打造一批技术领先、特色鲜明的产业创新集群,培育面向未来发展的战略优势。

申报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应为省内科技型企业,企业成长性好,具有研发产业化的良好基础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2)目标产品创新性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实现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引领产业跨越发展;(3)企业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 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4)新办企业应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面上项目(D类)。以支撑产业高端攀升为目标,重点在新能源、高端装备、高科技农业、传统支柱产业等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主攻高端技术,发展高端产品,突破高端环节,大力发展产业带动性强的战略整机及产品系统,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提升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

申报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应为国内同行业中的骨干企业或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运营状态良好,具有研发产业化的良好基础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2)目标产品应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和高成长性的重大整机、核心部件和关键材料等,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实现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和产业的高端攀升;(3)企业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 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4)新办企业应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并出具推荐意见至省辖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局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的受理工作。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对企业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出具推荐意见并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C类和D类项目申报合计,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为55项(在宁的省直和中央部属企业增加10项),镇江市、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为40项,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为30项。各市申报项目中C类项目不低于50%。

3、优先支持近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区、科技产业园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获得创业投资资助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第三届产学研展洽会期间签约的项目。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的占比不低于65%。

4、申报企业须为近三年享受过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含研发项目已备案)的企业,并附相关凭证,无法享受相关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须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5、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需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6、申报单位须独立自行编写申报材料,并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本单位申报材料撰写人以备抽查。申报项目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一种项目类型和一个指南代码,受理后不再调整。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医药类项目可适当放宽。

7、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外,有在研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C类、D类项目。承担过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与原项目本质类同的项目。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支撑计划和本专项资金。一个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企业已将研发内容相同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

8、未建研发机构的大中型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近两年内有结题项目的企业、原项目指标重大调整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各种形式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项目。

9、凡以创新团队方式申报成果转化项目的,在填写项目建议书的同时,还须专门填写省委组织部和省科技厅制定的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单独装订,并报电子版。创新团队成员中,领军人才、核心成员须有3名以上是2011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2009年1月1日),且每年有6个月以上时间在江苏工作。领军人才须符合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三年以上。创新团队成员须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注重统筹和集成。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的实施,按照突出产业前端和高端、聚焦高企和园区的工作导向,各地要大力组织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导创新资源加速向高新技术企业、各类科技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突破核心技术,培育产业创新集群,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积极推进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本年度项目立项与政策落实情况挂钩。

2、加强项目真实性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各级科技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对所有推荐项目的实际状况要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把关,特别是企业注册资金、经营状况、知识产权和产学研协议等要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认真负责地填写《申报项目真实性情况审查表》,并出具明确的考察和审核推荐意见。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3、加强项目知识产权审查,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申报项目知识产权状况登记表》,省辖市科技局会同当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知识产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是否属于项目的关键核心专利等方面进行前置审查,填写《申报项目知识产权状况前置审查汇总表》,并出具审查意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积极开展诚信互利的实质性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协议必须是双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式法律文本,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知识产权权属。

4、加强项目申报组织,严格规范程序。各级科技部门要立足产业发展全局,进一步开拓工作视野,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工作组织力度,面向国内外组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要主动征集当地各有关方面的项目推荐意见,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面向所有企业组织项目,最广泛地拓宽项目来源。各市要完善申报项目初选推荐程序和规范,科学公正地组织和推荐本地区的申报项目;充分发挥驻科技局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建议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涉及项目真实性审查和知识产权前置审核的附件单独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网址:www.jstd.gov.cn。本通知及《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和相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凡属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需在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服务网上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

3、各项目主管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

4、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4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联 系 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 刘爱英、孙逊

联系电话:025—85485920、85485926

省科技厅成果处 史宏逵、郑维山

联系电话:025—86635404、57712912

附件:1. 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 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

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重大组织项目(A类)

1001 以攀登产业高峰为目标,采取组织论证方式,支持大型知名企业实施研发投入高、产出规模大、代表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掌握产业级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该类项目在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中遴选。先选择企业,再根据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明确项目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题论证,成熟一个支持一个。

二、重大招标项目(B类)

围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在新医药、纳米科技、云计算与物联网等领域,采取国际招标和联合招标方式组织项目,集聚各类创新资源,突破制约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目标产品,为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联合招标项目由省统一发布招标公告,统一受理投标项目,省地联合组织评标,经省市会商后确定中标人。联合招标项目地方资助不得低于省资助额度。国际招标项目面向全省行业骨干企业,须联合国外一流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等共同投标。所有招标项目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标的为准。

2001 重大目标产品的国际合作研发及产业化

面向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支持省内企业与国外一流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联合进行重大目标产品关键技术攻关、产业核心技术突破、世界最新前沿技术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组织方式:国际招标。投标单位须为我省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行业骨干企业,应具有国际科技合作的良好基础,须联合国外一流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等共同投标。

2002 纳米科技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以促进纳米产业集聚发展为目标,在纳米新材料、纳米光电、纳米生物、微纳制造等领域,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培育支持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强的纳米项目,形成以纳米技术为纽带的重点产品群,推动江苏纳米科技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组织方式:省地联合招标。选择纳米企业集聚、产业特色明显的地区,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资助比例不低于省资助的2倍,且前期由地方先投入进行支持;投标单位须为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纳米科技骨干企业,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成员单位共同投标。

2003 创新药物的开发及产业化

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明确、市场容量大且已完成Ⅱ期临床试验的化学新药、现代中药和生物技术药,通过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抢仿及二次开发等,研制创新药物,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药品质量标准,实现规模产业化,提升我省新医药产业的竞争力。

组织方式:省地联合招标。选择新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地区,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资助比例不低于省资助额度,投标单位须为新医药产业创新基地的科技型企业,具有良好的药物开发能力和产业化基础,鼓励产学研联合投标。

2004 基于云计算与物联网融合的关键技术及核心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面向物联网应用对云计算的需求,突破虚拟化、分布式存储、海量数据管理等云计算核心技术,开发基于云计算的物联网运营管理系统及应用产品,建立云计算应用平台,为开展云计算及物联网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组织方式:省地联合招标。选择物联网产业集聚发展的地区,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资助比例不低于省资助的1.5倍,投标单位须为云计算产业链的骨干企业,具有高水平的云计算应用产品研发团队和良好的产业化基础,鼓励产学研联合投标。

三、重点产业专项项目(C类)

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为目标,加强纳米科技、生物医药、新材料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部署,引导创新资源向新兴产业和高新区集聚,打造一批技术领先、特色鲜明的产业创新集群,培育面向未来发展的战略优势。

(一)纳米科技

3011 纳米结构材料及应用产品,纳米能源材料及应用产品,纳米纤维材料及应用产品,纳米光电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纳米生物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纳米环保材料及应用产品,微纳制造产品,以及碳纳米管,石墨烯等。

(二)生物技术和新医药

3021 生物技术药:人源或人源化治疗性单克隆抗体药物,用于肿瘤、心血管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的新型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质及多肽药物,以及核酸药物,干细胞,新型疫苗等。

3022 化学新药:新型分子靶向药物和化合物改构药物,新型抗肿瘤药物、抗心血管病药物、自身免疫疾病治疗药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药创制,高效低毒的大品种药物改造等。

3023 现代中药:开发疗效明显、质量可控、剂型稳定、服用方便的现代中药,大品种新型中药二次开发。

3024 生物试剂和芯片:人类基因检测、肿瘤标志物检测、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等生物试剂,蛋白质芯片、基因芯片、纳米生物芯片及其配套仪器等。

3025 医疗器械及材料:高性能核磁共振仪等替代进口的大型高端医疗装备,医用手术机器人,高性能人工关节,新型功能化组织修复材料,人工皮肤等医用材料。

3026 工业生物:生物醇、生物酯、生物塑料、生物纤维等生物基材料,高效生物催化剂,酶工程、发酵工程关键装备,乙二醇、丁醇、乙烯等生物法制造,海洋生物技术制备等。

(三)新材料

3031 超导材料:高温超导材料,铁基超导材料,超导磁体及其医疗应用产品,超导电缆、超导变压器、超导限流器等电网应用产品,超导微波器件、超导天线等通信应用产品。

3032 新型膜材料:微滤膜、超滤膜、纳滤膜、反渗透膜,渗透汽化膜,离子交换膜,气体分离膜等,以及在新型环保、工业生物、精细化工领域的应用。

3033 碳纤维材料:T700、T800高强高模碳纤维,以及规模化稳定达产成套工艺和装备,中间相沥青及其碳纤维,碳纤维应用制品,碳碳复合材料等;其它高性能特种纤维及应用产品。

3034 高性能金属材料:特种环境用高性能超级钢,轻质高强合金,海洋工程用超厚甲板钢,大型LNG用超低温特种钢,石油天然气用超大管径钢。

3035 电子信息功能材料:高性能感知材料,微纳电子材料,集成电路封装材料,新一代半导体照明关键材料,超高纯电子化学品等。

3036 其它高端材料:功能陶瓷材料,大尺寸石英坩埚,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等。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

3041 物联网与云计算:无线传感关键设备、新型传感器、核心芯片、系统集成产品等;物联网支撑平台、成套解决方案,以及在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交通、智能环节、智能物流、智能公共安全、智能矿山、智能医护等领域的应用;高性能服务器,超算中心,海量数据搜索、存储、处理设备,云计算应用平台,云安全产品等。

3042 移动互联与融合通信:移动互联开放业务平台、关键核心设备、智能终端等,4G融合通信系统及其关键设备,高速光通信网核心传输、交换、接入设备,卫星通信产品等。

3043 OLED显示与平板显示:大尺寸有机发光OLED显示的关键材料、核心部件、成套工艺及装备,新型平板显示高端配套的微结构导光板、玻璃基板、光学薄膜、金属靶材等。

3044 3D显示与激光显示:3D立体显示光学成像系统,巨幕立体影院成套设备,新型激光源及光模组、激光芯片、激光器,高亮度激光投影机,大屏幕激光电视等。

3045 软件与集成电路:大型基础软件系统,行业应用高端软件,海量数据处理,核心芯片设计,集成电路关键制造装备,封装测试自主成套装备等。

3046 数字产品:工业设计软件及创意产品,基于三维设计的动漫引擎及支撑软件,网络创意、动漫网游、数字媒体、数字影像等文化创意产品等。

四、面上项目(D类)

以支撑产业高端攀升为目标,重点在新能源、高端装备、高科技农业、传统支柱产业等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主攻高端技术,发展高端产品,突破高端环节,大力发展产业带动性强的战略整机及产品系统,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提升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

(一)新能源

4011 氢能:光催化制氢、微生物制氢等高效制氢装置,大容量储氢材料,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和氢能发电机,以及氢能源规模化利用装备等。

4012 新型光伏:基于新结构新原理的光伏电池,准单晶、非真空、高聚光组件和新型柔性薄膜电池,太阳能电池成套自动化生产线及其关键设备,兆瓦级光伏发电并网设备与系统等。

4013 海上风电: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及一体化安装平台,小型分散式低速风电机组,风电主轴、轴承等用高性能特种钢(球),低电压穿越并网设备等。

4014 安全核能:第三代(Ap1000)核电关键配套设备,新型核级阀泵装置,核废料回收利用系统,核岛用汽轮机涡轮叶片,核电用电缆、管道、安全壳及其关键材等。

4015 生物质能:生物汽油、生物柴油等生物质能源制备,生物质固化、气化、液化及压制成型关键设备,生物质能发电系统及发电机组。

4016 清洁煤炭:煤炭高效洁净燃烧与发电装置,煤炭直接液化、煤气化合成等煤制油、煤制乙醇成套工艺,煤炭多联产、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

4017 智能电网:高效转换的大容量功率器件,智能电网储能设备,柔性特高压输变电系统,风电、光伏等间歇式能源的集群控制调度系统,数字化变电站与智能配电系统等。

(二)新型节能环保

4021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整车,大容量长续行动力电池,快速智能充放电装置,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车载集成网络系统。

4022 高效节能照明:大功率大尺寸LED外延片、低功耗芯片、高效荧光粉,蓝宝石及其生长设备,半导体材料制备成套设备,第四代节能照明OLED等。

4023 新型环保装备:高效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及成套装置,碳捕获、碳封存技术装备,智能化多功能环保监测设备等。

4024 重大节能装备:重大工业节能关键核心装备,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及配套,大型发电、钢铁、建材等余热利用成套装备。

4025 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物综合资源化处理,电子垃圾贵金属回收再利用,高分子材料绿色循环利用,特色资源深度开发利用。

(三)高端装备

4031 先进机器人:智能仿生机器人和智能服务机器人,高速重载搬运机器人,船舶焊接机器人,工业流水线作业机器人,机器人精密控制、伺服驱动、语音识别、模糊判断系统等。

4032 精密数控装备:精密数控系统,超大型数控装备(七轴联动),柔性成套生产线,智能化加工中心,精密复合成形装备,高速高精的核心功能部件等。

4033 重大科学仪器:高分辨的扫描、透射、隧道电子显微镜,高灵敏的大型色谱、质谱、光谱分析仪,高精密的核磁共振、X光衍射重大分析仪器等。

4034 大飞机高端配套:大飞机用大型结构件和关键核心部件,航空发动机及其控制系统,航空电子设备及测试系统,机载雷达系统,航空液压系统,燃油管理系统等。

4035 船舶与海工装备:液化天然气LNG船、超大型油轮等高技术船舶,深海石油钻井平台,深海载人潜航器,海洋工程装备精准定位系统,高技术船舶电子设备及控制系统等。

4036 轨道交通装备:高铁列车整车及牵引系统、转向架、制动系统、减震器等关键部件,城市轨道交通整车及门系统、信号控制等,列车运行监测与安全预警系统等。

4037 智能化作业机械:超大型工程机械及液压控制系统,大型隧道盾构机及精准纠偏系统,大型港口作业装备及智能化控制系统,以及建筑路面、石油矿山施工机械等。

(四)高科技农业

4041 农业优良品种:优质高产水稻、小麦新品种,特色林木、花卉新品种,高品质畜禽、水产新品种。

4042 新型农用生物制品:基因工程疫苗,新型生物农、兽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4043 高性能农业机械与设施装备:高产稻麦联合收割机械,智能化农机装备,高效多功能现代农业设施装备等。

4044 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稻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特色蔬菜与果品、畜禽产品和特种水产品的贮藏、保鲜、加工、包装、运输的关键技术装备等。

4045 优质安全农产品:优质稻米、专用小麦、特色果蔬精深加工新产品,新型畜禽肉制品、乳制品和特色水产品等。

(五)其他

4051 传统产业升级:冶金、建材、机械等行业高档数字化装备,大型钢铁、水泥等清洁生产成套工艺及装备,化工、印染等行业零排放技术与成套装置,高性能纺织材料、高端纺织产品、新型纺织机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