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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组织领导,拓展投融资途径,加快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 民 市长

副组长:王 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漆冠山 副市长

周宝纯 副市长

成 员:吴新福 市政府秘书长

朱志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陈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京城 市财政局局长

高 山 市发改委主任

徐善春 市经信委主任

张德超 市教育局局长

翟彩霞 市民政局局长

张 军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勇 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徐 建 市城管局局长、城管办主任

蔡前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卜凡敬 市水利局局长

臧晓鹏 市商务局局长

吴 宪 市卫计委主任

董明灿 市审计局局长

纪 杰 市环保局局长

刘耀庭 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市级PPP工作,研究决定PPP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PPP项目规划指导、筛选、信息发布、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合同管理、绩效评价及上级资金补贴争取等工作,由李京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根据工作需要,市级PPP项目可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项目发起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做好各具体项目PPP方案制订、协调推进等工作。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