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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化工园区实施“河长制”水环境管理

“企业变得自觉了,河流变得清澈了。”这是连云港化工园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今年来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2010年该园区全面推行“一河一策”,实施河流管理“河(段)长制度”,以企业为“河长”核心,培养企业参与环境保护的主人公意识,体现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治园理念,确保园区出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连云港化工园区内共有4条河流,分别为一、二、三排河与大咀大沟,均自园区流淌至灌河后汇入大海。河流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外围环境的质量,而化工企业的污染问题也一直为人所关注。灌南环保局化工园区环保分局相关人士说,之前园区内的60多家企业在对待污染治理问题上相互推诿,谁都不愿花钱去改善河流环境,致使水质“惨不忍睹”。

“凡是企业排污口设在四条河流边上的企业必须为水环境‘埋单’”,环保部门明确了这一思路,“河长制”这一新鲜事物被首次引入。“哪段河流出现问题就是哪家企业的责任,从长远看,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园区水环境。”环保分局人士表示。环保部门整理出20家企业并将这些河流分段打包派发给企业,“我们将园区内河流承包给企业,发现水质变化问题直接追究承包企业责任,确保化工园区外围水环境质量。”灌南环保局局长薛菊说。

过去,管理体制上的弊端造成了水质的恶化。“河长制”实施后,化工园区内一家大型化工企业的负责人形象地说:“我们不用再相互扯皮了,企业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在日前,灌南环保局化工园区分局执法人员来到园内检查河流污染治理情况,发现某企业正在往河里偷排废水,而这块地方正是企业自己的责任区,企业负责人被予以处罚。正是这样的“铁腕”,如今,园区内河流的水质已经达到了ⅲ类水标准。

为保证“河长制”的有效实行,环保部门还从各企业中选拔了一批人员充实河流环境保护队伍,协助环保部门及时查处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企业环保人员的工资直接与工作挂钩,奖励管理优秀的环保人员。市环保局高工黄宜鹤认为,“河长制”把企业推到了第一责任人的位置,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执行力,消除以前“多头治水”的弊端,使治水网络密而不漏,提高水环境治理的行政效能。与此同时,水源流域内的企业也不得不放弃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力求通过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来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