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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投资政策

外来投资者享受国家和江苏省赋予对外开放城市、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滩涂地区的全部优惠政策。外资企业享受国家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现行的优惠政策。苏南来丰投资企业同时享受省支持苏北发展的优惠政策

1、土地 一般工业项目用地每亩9.6万元,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税收 新建工业项目(含服务业项目)企业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全部优惠政策以外,还享受以下优惠:企业投产后年入库税收达500万元、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亩均入库税收不低于3万元),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分别享受“一免二减半”、“二免三减半”的优惠。增值税、营业税的本市留成部分分别享受“第1年至第2年财政返还50%、第3年至第4年财政返还25%”的优惠。

3、规费 所有国家规定的行政性收费项目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凡进入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的项目实行零收费。

4、手续 所有落户我市的项目,其行政审批、工商注册、土地征用等相关手续均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服务体制和办事程序,限期办结;环境评价、安全评价、水电增容等事务由相关主管部门全程代理,限期办结。

5、服务 所有引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都由引资单位实行“全过程、一条龙、保姆式”服务。对规模企业在生产经营期内实行“部门检查准入制、行政处罚申报制、收费扎口管理制”的“三制”保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