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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出台《高层次人才资金拨付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发展效益,日前,泗阳县出台《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资金拨付十条意见》,明确各类高层次人才资助资金拨付标准。

《意见》规定,对该县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创业类人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且通过考核验收的,最高可发放300万元资助资金,项目启动之初预先拨付1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创业项目在该县申报入选省级人才项目的,可同时享受相关项目资助资金;在该县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项目的人才资助资金,按上级资金拨付批次全额予以拨付。同时,人才在该县申报入选省“双创计划”等项目的资助资金,主要依据省级考核结果进行拨付,通过省里考核的予以全额拨付。其中,科技副总类“双创博士”在省级资金未给予企业支持的情况下,从该县人才专项经费中给予入选企业2万元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