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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湘潭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政策解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治理我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湘潭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7年7月7日,国家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7年12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国家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并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需结合地区实际,按省政府文件出台本地区的三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并出台了《湘潭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

二、《湘潭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工作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四、《三年行动计划》采取的工作措施

为实现我市201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三年行动计划》分别从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加强普法宣传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部门职能作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等九个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每条措施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并规定了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三年行动计划》规定,各县市区政府要健全由本级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地区实际、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将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农民工工资清欠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治欠保支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开展检查,对落实工作滞后的,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直接扣分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