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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业30条”第二批细则

继2017年11月2日发布“长沙工业30条”(即《关于振兴长沙工业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首批细则后,2018年2月21日第二批细则正式发布,此次发布共有82项文件以及已成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转贷应急及小额贷款等公司信息。

重点是82个文件,共分成18大类,涉及29个单位,其中包括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务中心等7个市直单位,浏阳市政府、长沙县政府等9个区县(市)政府,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等13个工业园区。

此次集中发布的文件,有些是首批集中发布时未出台,纳入这次发布的,如金霞经开区的电费补贴、岳麓集中区的智慧园区文件;有些是对原有政策的梳理汇总,因《长沙工业30条》起草时,本身也是博采众长,借鉴了部分区县(市)优秀政策;有些是深入落实《长沙工业30条》的内涵外拓,如市国土资源局的《关于实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些则是立足文件精神,自成创新篇章,如金霞经开区,一次性推出10个文件,其中不少为创新之举。这些文件的出台,系统性构建起长沙振兴实体经济的政策生态,丰富了《长沙工业30条》精神内涵,使之脉络清晰,有血有肉,生气勃勃;更体现了全市上下真抓实干服务实体经济的强大决心和信念。

附件:“长沙工业30条”第二批细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