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湖南出台16条政策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我省出台16条政策措施助推开放型经济发展

湘企联盟抱团走出去,最高奖400万

日前,省政府印发《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支持外贸做强做大、支持招大引强、支持湘企“走出去”、推进国际物流整体优化等方面出台16条政策措施,促进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

重点扶持落地的龙头项目

《政策措施》指出,支持市州、县市区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具有创新性、可操作的优惠政策,着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等战略投资者,突出招引项目投资额大、资本有机构成高、转型升级带动力强的工业制造业项目、高科技项目、总部项目、外向型项目和产业链招商、“抱团入湘”项目,促进实体经济向产业链中高端跃升。

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引进重大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给予支持。对落地我省的重大战略性龙头项目及重大并购重组、重大军民融合等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综合施策、重点扶持。

同时,对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新兴优势企业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项目给予奖励。

支持湘企联盟抱团走出去

《政策措施》指出,支持联盟抱团走出去,支持有序开展重点领域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湖南企业通过绿地投资、跨国并购实施的5亿元以上国家鼓励类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以及湖南工程企业完成营业额10亿元以上海外总承包项目或20亿元以上分包项目且带动我省产品出口的,根据相关情况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经东道国政府正式批复认可、湖南企业主导建设或运营、带动湖南实体经济发展效果明显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认定为省级境外园区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对经商务部、财政部考核认定为国家级境外园区的,一次性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