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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考验,在湘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引导全市银行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对接实体经济需求,开拓创新,务实进取,有效支持了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央行定向调控 出台新举措

湘潭制定出台了《2016年湘潭市信贷工作指引》,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力度的通知》,通过全市银行行长联席会议、货币信贷工作例会等形式,要求银行机构全面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认真落实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要求,促进辖内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及广义信贷合理增长。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撬动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的定向支持力度。2016年,市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8亿元,再贴现7.53亿元,常备借贷便利0.45亿元。全市银行机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新增30.95亿元和21.95亿元。提请市政府修订完善了《政府管理资金支持银行信贷工作试行办法》,加大了对实体经济信贷投入的考核权重。建议市政府设立了中小微企业过桥专项资金,增资至1亿元;推动市政府设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缓释基金,首期安排资金2000万元。

推动金融精准扶贫 实现全覆盖

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成立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金融办、扶贫办、农委、财政局、银监分局等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湘潭市贫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实施细则》《湘潭市2016-2017年金融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金融与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对接工作方案》。建立了金融扶贫服务站主、辅联系行制度,市级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金融精准扶贫联系点制度,以及金融精准扶贫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动各县分别建立了初始规模为300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韶山市政府对每个金融扶贫服务站补贴1万元。在65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建成金融扶贫工作站,扶贫小额贷款余额达到2.04亿元,均提前和超额完成省定任务,为我市精准扶贫工作获全省第一名做出了贡献。

助力供给侧改革 释放新动能

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积极做好“去产能”信贷融资服务工作,多次组织召开银企协调会,指导银行机构用好用足现有的授信额度,科学合理开展湘钢“去产能”帮扶活动,全面完成了湘潭市2016年钢铁“去产能”工作任务。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组织开展合格审慎评估,督促银行机构加强利率定价自律管理,自觉维护利率定价秩序,及时干预非理性定价行为,引导利率下行。2016年,全市银行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2%,同比下降0.97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达14.7%。做好房地产市场“去库存”金融服务,认真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有序运行。2016年末,全市个人购房贷款余额141.9亿元,同比增长18.1%。加强对新市民进城购房、棚户区改造建设融资等工作的实地调研,政策性银行运用人民银行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35.93亿元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0个。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取得新进展

加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向小微企业的宣传推介,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联合市政府有关部门举办2期湘潭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会议,邀请了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交所、深交所等专家现场授课,借助培训平台积极推动辖内企业和银行机构构建直融通道,加快资本市场业务发展。2016年,全市共有14家企业在资本市场上通过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定向增发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获得24笔直接融资,融资净额合计231.56亿元,是上年同期的3.4倍,创十年来新高,直接融资比例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

创新跨境人民币融资 实现新突破

指导银行机构紧密围绕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不断创新跨境人民币产品和服务,积极为我市智能制造、新能源、现代农业等产业中的实体企业提供跨境贸易、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2016年,全市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30.02亿元,占国际收支比重为31.68%。积极引导银行机构为辖内涉外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借助境外人民币低成本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成功为湘电集团和湘钢集团2家企业办理全省首笔跨境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共跨境融入境外低成本人民币资金1.6亿元。这同时也是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实施后全省首笔跨境融资创新业务,帮助2家企业分别降低融资成本123个基点和100个基点,为全省服务中资企业的跨境融资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