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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关于明确工业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的意见

各区、镇、场、办事处党委,镇人民政府,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潜江市行政审批“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打包收费”的服务承诺,现就工业项目审批服务流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业项目入园预审

根据《潜江市工业项目入园预审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洽谈完成后,由市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入园预审,市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二、工业项目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分为企业注册、项目预审、用地审批、工程规划、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权属登记等7个阶段。不需进行土地“招拍挂”和工程招标手续的工业项目审批时限为26个工作日。

(一)企业注册阶段

1、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即办)。

2、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即办)。需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项目预审意见和验资报告。

3、公安局办理公章备案(即办)。

4、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办)。

5、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即办)。

6、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即办)。

(二)项目预审阶段

1、内资项目发改委备案(即办)。

2、规划局出具选址示意图(1个工作日)。

3、环保局办理环评初步意见(3个工作日)。

4、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预审(2个工作日)。需先进行土地测量。

5、人防办办理民用防空设施意见(即办)。

6、消防大队办理消防安全初步意见(即办)。

7、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审批(即办)。

8、外资项目发改委核准(即办)。

(三)用地审批阶段

1、规划局提出规划条件(即办)。需用地咨询。

2、国土资源局拟定供地方案报批(即办)。需进行土地勘测、评估。

3、国土资源局以“招拍挂”方式供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新征地,25个工作日)。

已办理出让手续的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年限的情况下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存量地,3个工作日)。

4、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1个工作日)。

5、环保局办理环境评价文件审批(3个工作日)。需先编制环评文件。

6、安监局进行安全设施设立审查(即办)。

7、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登记(2个工作日)。

(四)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1、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3个工作日)。涉及报建咨询、施工图设计、现状图测绘、工程放线等服务。

2、消防大队办理消防设施设计审核(5个工作日)。

3、安监局办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核(3个工作日)。

4、气象局办理防雷设施设计审核(3个工作日)。

5、房管局办理白蚁防治告知(即办)。

6、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即办)。需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即办)、质量监督手续(即办)、安全监督手续(即办)、合同备案手续(即办)、城建档案服务(即办)等。

(五)施工管理阶段(此项未列入流程图)

施工管理阶段主要针对施工方(即乙方)。

(六)竣工验收阶段

1、消防大队办理消防设施验收报告审批(2个工作日)。

2、建筑节能办办理节能分布工程竣工验收(1个工作日)。

3、环保局办理环保设施验收报告审批(2个工作日)。

4、气象局办理防雷设施验收报告审批(1个工作日)。

5、安监局办理安全设施验收报告审批(2个工作日)。

6、规划局办理规划条件落实(2个工作日)。

7、建委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办)。

(七)权属登记阶段

房管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即办)。需进行房产测绘。

三、加强行政监督

凡与工业项目有关的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其单位必须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不得在原单位另设窗口“两头受理”、“暗箱操作”、“双轨运行”。行政服务中心每月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一次工业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根据行政服务中心每月上报的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和通报。纪检监察、物价等部门要与行政服务中心联动,加大对违规审批、违规收费和超承诺时限办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