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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公民社会责任,大力建设“四好农村公路”,形成交通+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产业基地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全县实施“一心三区”战略、打赢“六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市域经济核心增长点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由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完善《浠水县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浠水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浠水县农村物流发展规划》,编制《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2.统一申报。由村到乡镇到县,自下而上自愿申报“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行政村需要同时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书面意见,各乡镇需要同时就负责落实项目缺口资金、征地拆迁补偿、项目建设用地及取弃土场、杆线管线无偿迁移、施工环境协调、施工电力保障、田路分家作出书面承诺。

3.统一评审。县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申报线路覆盖行政村数量、受益人口数量、产业发展状况、现有路况水平及在全县路网中地位与作用,确定当年建设计划、建设标准、建设路段,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

4.统一设计。县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招标选定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就确定的“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工程统一组织施工设计,改扩建公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求共同确定设计方案。

5.统一施工。所有项目一律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质量监理。“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工程和县道改扩建工程由县交通运输部门作为业主负责组织实施,乡道、村道分别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作为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

6.统一验收。由县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按照设计标准、施工标准、技术标准共同组织交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到位。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由县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组织验收。

7.统一管护。建立“县政府主导、乡镇主体、村级主责、交通运输部门主抓”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机制。统一公路养护标准、路政管理标准、公路绿化标准,养护经费标准,检查考核标准。

8.统一运营。新增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统一实施公司化运营,建立统一的质量服务标准及考核体系。逐步改造原有客运体制机制,探索公车公营发展模式。发展新能源客运车辆,倡导绿色、低碳、环保出行。

三、目标任务

“建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提升农村公路品质,优化农村路网结构。力争所有旅游景点通水泥路,力争县道实现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达80%,所有20户以上自然垸通水泥路。完成县、乡、村道隐患路段安防工程建设任务,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2017-2019年实施“四好农村公路”1120公里。2018-2020年实施通组公路1500公里,每年实施500公里。2018年完成全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任务。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考评结果等“八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履行部门监督职责,参与项目交工验收。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履行政府监督职责,实施施工现场管理。各行政村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对村道建设进行现场监督。

“管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到位、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规范职能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完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道班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管养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

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队伍建设,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加强对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将爱路护路写入村规民约,在主要路口及人群密集地方制作爱路护路宣传标牌,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

加强农村公路超限治理。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

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探索“路长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搞好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工程,实施绿色廊道建设,县、乡、村每季度定期开展以清边沟、清垃圾、清路肩、清路障为主要内容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控在县道边沟外10米、乡道边沟外5米,村道边沟外3米范围内建设构筑物及安装埋设杆线,依法拆除非公路标志。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护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实现有路必养,养护水平稳步提高,优等路、良等路比例不低于8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逐年上升。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压实县、乡、村主体责任,县道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管理,乡道、村道由镇、村负责养护管理。每个行政村安排1个公益性岗位从事村道管护。

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投入。全面落实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经费“7351”标准,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来源渠道和逐年增长机制。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养护月、季、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养护经费拨付挂钩。

提升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水平。以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为主体,由地方财政投入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应急中心、购置专业机械设备,负责实施全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和灾毁修复工程。加强农村公路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规范农村公路检测评价工作,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市场化改革。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乡、村道路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招标养护、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运营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村村通客车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探索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着力保障农村客运运营安全。严把农村客运、农村物流市场准入关。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检查评价路况、车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农村客运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依法开展安全监管和查违行动,确保运输安全。

提高农村客运服务质量水平。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覆盖建制村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座客运站。村村通客车、校车实行公司化经营,鼓励经营者采取灵活发班、电话预约等经营模式,提高线路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正确引导并鼓励城区至乡镇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公交化试点。

积极开展农村物流站点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客运网络资源,以公路客货运场站为依托建立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和镇、村物流站点。创新农村物流组织模式,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快速配送和专用运输,发展农村小件货物运输。统筹农村公路客运、货运和农村邮政的融合发展。加大对通村客运站点建设、车辆购置、成品油补贴、升级4G监控设备等政策性补助,合理制定客运票价,建立通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经营得好”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高效推进。县发改、财政、国土、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农业、林业、水务、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推进机制,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强化“四好农村公路”实施的组织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机构、人员及保障措施,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好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各项目标。

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引领全县“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标准、申报程序、考核评价,并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从2018年起,每年考核确定申报一批省级示范乡镇,全面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由省交通运输厅根据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公告,对创建成功的,县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乡镇20万元、沿线行政村每村1万元的奖励。“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功后,给予每个乡镇50万元的奖励。

加强监督考核。加大对“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各地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大权重,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养护情况、客运安全管理、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建设补助资金、养护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安排及评先评优挂钩的奖惩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硬账硬结。

加强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整合县国土、水务、农业、林业、移民、农发行等部门涉农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县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补助资金。村委会充分利用集体资源资产、“一事一议”筹措部分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结合物价上涨、里程增加和等级提升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及平台,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