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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政发〔2016〕1号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石市江北农场危旧房改造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项目的决定

经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区决定实施黄石市江北农场危旧房改造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项目,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项目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项目清单,并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二、本项目总投资18987.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987.15 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黄石市江北农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及小区四周进出道路。新建6栋20层,4栋6层住宅、1栋3层幼儿园。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弱电、燃气、消防、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全部投资收益率为5.8%。

三、本项目法人为黄石兴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中2700万元采用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项目法人的方式解决,投资期限10年,年投资收益率为1.2%,投资收益不足部分,由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负责补足。基金投资收回期间为2022-2026年,每年回购540万元。

四、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和黄石兴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保证不因黄石兴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变更等影响《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的履行。

五、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对本项目进行约期回购,并将回购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日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