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长政〔2018〕9号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银行金融机构的决定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县银行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不断加大对全县重点项目及县域经济、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考核排名前5名的农商行、中原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郑州银行给予财政性存款和新开财政性账户方面的支持,授予“金融支持长垣经济发展优秀单位”奖项,对其高管团队授予“支持长垣经济发展先进管理团队”称号,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人行按照平均额度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专项安排。同时,对大力支持我县经济发展的中信银行新乡分行给予新开财政性账户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强化服务,不断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长垣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