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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正式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12月6日上午,我县召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反馈会,市政府评估组宣布我县正式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副县长靳喜民代表县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评估组副组长、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张伟进代表评估组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认定反馈。评估组认为:鄢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河南省实施办法,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基本形成了“统筹规划、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县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明显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实现了“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经评估专家的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鄢陵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得分为240分,奖励分3.5分,总得分243.5分。等级为优秀。张伟进代表市政府郑重宣布:鄢陵县正式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针对评估组反馈意见,靳喜民强调:一要认真对照、查漏补缺,抓紧整改到位,二要把握机遇,乘势而上,提高工作水平。

据了解,为完成这次评估验收工作,评估组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并分3个小组,对我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14个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一条街进行了实地考查,召开座谈会15次,抽样查阅档案资料近3200份,发放并回收测试调查问卷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