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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获嘉县委 获嘉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同盟英才计划”加快推进 招才引智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实施人才强县和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创新理念,强化措施,加快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打造区域人才发展战略高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县实施“同盟英才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国务院批准设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围绕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和我县“三大战略”、“六大工程”,突出“产业集聚人才、人才引领产业”的发展思路,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大力实施“同盟英才计划”,即:力争5年内引进6支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60名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领军人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培育300名高技能人才;引进6000名大学生。同时,聘请20名政府智囊型人才;引进10个科研院所、高校、研发机构分支机构;培育建成20个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培育10个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入驻企业超过100家。努力实现优秀人才的集聚效应、创新创业的带动效应和群众满意的社会效应,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二、基本原则

突出创新引领。在优化现有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素质的同时,把创新引领作为重要标准,增强人才政策的引导性、针对性和灵活性,更加契合当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创先争优的良好环境,积极支持具有特别才能的人才来获创新创业。

突出成果转化。优先引进在战略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具备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的人才,促其项目、技术或成果在有效的时间内落地打开市场。同时注重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促进人才、资本、项目、技术良性互动,加速其成果转化。

突出资源整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消除人才政策“碎片化”、“多小散”问题,实现扶持资金规模化,促使人才政策集中发力,产生叠加效应。

突出资金保障。根据人才引进、培养、扶持、激励等实际需要,每年按要求列支专项经费,坚持专款专用,5年内每年县财政列支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经费。

三、引进培育对象

引进培育对象为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点项目、主导产业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

创业型领军人才。主要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技术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或符合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申报条件;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巨大贡献及引领作用,领办和推动产业支撑的领军人才。

创新型领军人才。主要指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的专家学者,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在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承担过重大科技项目相关的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

高层次紧缺人才。主要指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在知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关键岗位从事科研、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任合同,拥有关键技术和重要科技成果,或行政事业单位特殊岗位需求的紧缺人才。

科研院所、高校、研发机构分支机构。主要指科研院所、高校、研发机构在获注册成立分支机构。

政府智囊型人才。主要指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策略、方法、思想,在国内或省内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

高技能人才。主要指在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或是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偏才”、“专才”,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的人员。

大学毕业生。主要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以及我县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紧缺的大专学历毕业生。

制定《获嘉县“同盟英才计划”人才考核评价办法》,从申报评审、项目实施与管理、奖惩等方面制定细则,促进各项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四、推进措施

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1.搭建产学研政资合作平台。一是建立校企合作平台。结合我县产业状况、重点企业状况,引导企业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开展“百企进百校”、“百名专家获嘉行”活动。邀请专家、教授来获考察指导,将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生产力,通过签订目标合作协议或聘为首席专家、技术顾问等形式,建立合作共赢关系,在合作互动中招才引智。二是建立研发创新平台。支持校企联建研发中心、实验室、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等,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积极申报技术专利。三是引进科研院所、高校、研发机构在获设立分支机构。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优势,加强与高校院所的沟通、联络、协调,引导其在获设立分支机构,引进优秀教育和科研资源。四是建立获嘉新型智库。聘请知名专家、学者参加县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在重大决策时进行咨询论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2.打造招才引智平台。一是开展招才引智推介活动。建立获嘉县企业人才需求项目库,组织开展多项活动,宣传推介获嘉产业优势和人才政策。二是开展招才引智专题活动。瞄准重点地区、目标单位,采取小分队走访及重点拜访等形式,筛选出有意向与我县合作的科研院所、高校、研发机构进行深度对接。三是建立招才引智交流平台。利用县优秀专家联谊会、企业家联谊会,有计划地组织会员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交流合作,促进产学研融合;突出亲情引才、乡情引才,发挥县对外联络委员会和获嘉在外商会协会的平台作用,设立招才引智联络员,招商与招才并举,吸引和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来获投资创业。

3.建立大众创业平台。加强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载体建设。围绕县域产业规划和定位,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利用产业集聚区和县城核心商业区的闲置房屋等存量资源,搭建更多的大众创业平台。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支持青年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自主创新创业,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资源共享空间,形成大众创业厚实土壤。

4.搭建金融支撑平台。制定有针对性扶持政策,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各种投资主体兴办风险投资机构,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与担保机制,为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创立、成长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化的科技与金融服务。

优化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制定《获嘉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注册登记、创业资助、项目申报、奖励申请等方面,为人才提供保姆式、全方位服务。把落实人才政策作为吸引人才的新优势,使人才能够引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2.建立人才公寓。制定《获嘉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加快人才公寓建设,根据入住人才类别给予相应优惠,进行租金减免,解决各类人才租、住需求,解除人才后顾之忧。

3.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制定《获嘉县“同盟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各类人才医疗服务、社会保险、档案和户口、子女入学、父母赡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准确定位在人才工作中的“引导”角色,搭平台、出政策、优环境,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以高端平台集聚人才,以政策创新吸引人才,以环境优化留住人才。

多元化投融资支持

1.促进天使投资发展。围绕创新创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人才及项目,构建多层次的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企业、投融资机构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更加精准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建立种子资金和天使资金。

2.创新科技信贷服务产品。鼓励商业银行为轻资产、无抵押、高风险特征的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完善科技企业信贷产品体系,开展“创投贷”信贷服务,扩大科技信贷的规模和惠及面。

3.鼓励资本运行企业融资。支持风险投资机构来获设立分支机构,通过提供借款、收购初创成果等形式,搭建平台,为众创空间大众创业提供支持和融资服务,促进创业者持续创业。

五、激励政策

资金扶持

1.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经评审认定,按不同层次给予支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团队及同等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5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其它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1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对我县产业发展具有奠基性、战略性、支撑性的特别重大科技项目实用“一事一议”。

2.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型领军人才,按不同类型给予支持。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全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3.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薪酬补助。经评审认定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助。

4.对聘任的政府顾问、特聘专家等智囊型人才,给予每人每次3000-5000元决策咨询补助。

5.经评定的大学生等自主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按不同层次,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贷款支持。

6.对科研院所、高校、研发机构在获注册成立分支机构的,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在项目建设、用地、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7.对社会中介机构成功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高校院所分支机构的,给予引荐人5--10万元奖励。

8.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分别给予每件5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9.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专项支持

1.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优先推荐申报省“百人计划”、市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大学生自主创业人员优先推荐申报县级以上“优秀专家”、“优秀专业人才”。

2.经评审认定的引进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专项申报,可突破引进单位的岗位职数,引进后作出较大贡献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提前或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奖励。创新创业企业或项目实施成果转化后,按照企业新增产值、利税给予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奖励科技奖励资金用于主创人员不少于20%。

六、组织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作用,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季度例会、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高端人才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作出突出贡献、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各类人才,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奖章”等荣誉,推荐和协商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候选人。

强化考核评价。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加强对人才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对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研究调整政策。建立招才引智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县产业集聚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纳入县“五比一争”考核评价体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保障资金投入。制定《获嘉县“同盟英才计划”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人才投入优先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投入机制,根据人才引进、培养、扶持、激励等实际需要,加强人才资金保障。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不同方式到人才集聚地召开推介会、洽谈会等,在国家和省市级各类媒体宣传我县人才政策,通过组织开展“同盟英才”论坛、研讨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开通“同盟英才”微信平台,主动为各类人才提供服务。在《今日获嘉》、获嘉电视台、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加大对人才政策、优秀人才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招才引智”共识,加快形成尊才、爱才、重才的良好氛围。

七、附则

本县培育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规定的,参照本意见执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我县其他政策与本意见有重复、交叉的,按本意见执行。

中共获嘉县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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