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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封丘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封政文〔2016〕127号 各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环境,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封丘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文仲军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刘长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金龙县教体局局长 成员:刘宁团县委书记 陈增军县武装部政工科长 史学杰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立新县发改委副主任 关发祥县文明办副主任 胡峰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冬月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于文瑞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建军县工商局副局长 郭广昌县文广电局副局长 范公瑾县公安局副政委 王朝旭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薛东旺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张学顺县交通局纪检书记 石国方县卫计委副主任 王少华县商务局招商分局局长 陈波县城管中心工会主席 张举奇县质监局副局长 孙瑞峰县邮政局副局长 刘志辉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永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尚勋玲县妇联副主席 马玉国县总工会副主席 汪建军中国人民银行封丘支行副行长 李会敏中国移动封丘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云中国联通封丘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金翠平城关镇政府副镇长 周玉廷县广电传媒中心电视台台长 王俊岭县科工信委办公室主任 刘绪勇县汽车站站长 王玉岭县侨联科员 封丘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衡道宽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如下: 县委宣传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县教体局:主持县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带头做好机关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评估;为全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有关语言文字问题的咨询等服务;在大型体育赛事和体育交流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县人社局:抓好国家公务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把普通话作为国家公务员的职业语言,抓好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和等级达标工作。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抓好就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本系统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做好开展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必要经费的保障工作。 县发改委: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本市公共事业发展计划。 县文明办: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指导新闻媒体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各种活动。 县住建局:检查街道标牌、广告等规范用字。与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设立永久性语言文字宣传标语牌。 县工商局:在职能范围内抓好社会用字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规定,堵源截流,把好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关;监督检查企业牌匾、商品包装、广告、商标等社会用字,纠正不规范用字。 县文广电局:抓好各文艺、文化团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定本系统人员语言文字工作培训计划,提出演艺人员普通话上岗标准,检查、规范各种大型文艺活动中的用字。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各项规范、标准要求,建立监督检查网,对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用字进行监督和审查,制止使用不规范语言文字的出版物、音像制品在社会上发行。 县公安局:在公安干警中积极普及普通话。在执勤中用普通话与对方交流。 县检察院:号召检察干警在诉讼活动中,特别是在庭审活动中说普通话,不断规范诉讼活动中的用语用字,逐步在检察系统中形成说普通话的良好风气,更好地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县法院:号召法院干警在诉讼活动中,特别是在庭审活动中说普通话,不断规范诉讼活动中的用语用字,逐步在法院系统中形成说普通话的良好风气,更好地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县交通局:检查全县长途汽车站及公路沿线用字的使用情况,做好车站等社会“窗口”服务行业的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推广工作。 县卫计委:抓好卫生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定本系统人员语言文字能力培训计划,提出医务人员普通话上岗标准,指导、检查卫生医疗部门在各种场所和活动中规范用语用字。 县侨联:加强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提高外文应用水平。广泛吸纳外语人才,为社会各界有需求的组织和个人提供语言援助服务。 县广电传媒中心:发挥广播、电视的示范作用,在规范用语用字方面成为全社会的榜样;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时报道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播音员、主持人必须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岗;建立监督检查网,对电台、电视台各栏目的用语用字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社会规范用语用字进行媒体监督。 县商务局:抓好本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抓好机关、商业营销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检查、规范、管理商务活动重点用语用字工作。 县城管中心:抓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城市市容市貌,监督检查各类户外广告语言文字规范情况。 县科工信委:结合科技普及工作,在科技系统大力普及普通话;在促进科技进步、弘扬科学精神等各种宣传活动中,规范用语用字。 县民政局:抓好地名、地名标志及具有地名功能的行业牌匾及公开出版的地图、书刊上地名用字、汉语拼音字母规范化。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用普通话进行工作交流;在机关办公大楼内设置“请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永久性标语牌。 县质监局: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监督检查社会上生产、科研、流通等活动中量值、使用计量单位情况,确保数字、计量单位的规范和统一。 县邮政局:抓好本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检查、纠正邮寄物的不规范用字。 县武装部:引导官兵自觉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认识在科技建军的历史条件下使用数字、数据和文字对国防建设的重要意义。 团县委: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培养教育青年团员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使之成为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带头人。 县妇联:抓好本系统语言文字和规范化工作,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以规范汉字为工作用字。 县总工会:对全县职工进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号召全县职工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协调、监督、指导各乡总工会、各企业基层工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封丘支行:在金融系统实现所有员工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实现以规范汉字为工作用字。 汽车站:把普通话作为全站工作用语,把规范汉字作为全路公务用字,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做好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工作。 联通、移动:在本系统实现所有员工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以规范字为公务用字。 城关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镇机关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注意清除所辖路段标牌上不规范的汉字。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8日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