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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8月全省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现将1-8月各地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现将1-8月各地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8月底,我省共分解下达各市县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799个,总投资334亿元;2016年年度计划投资为260亿元,已完成投资50亿元,投资完成率为19%;201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投资149亿元,已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投资完成率为13%;已开工项目547个,开工率为30%。

其中济源市投资完成率在80%以上;滑县投资完成率在50%以上;三门峡市投资完成率在40%以上;漯河市、平顶山市、郑州市和汝州市投资完成率在30%以上;许昌市、鹤壁市、洛阳市、周口市和长垣县、邓州市、新蔡县投资完成率在20%以上;南阳市、信阳市、安阳市、濮阳市、开封市、焦作市和永城市、鹿邑县、巩义市投资完成率在10%以上;新乡市、驻马店市、商丘市和固始县、兰考县投资完成率不足10%。

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国家对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高度重视,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列为督查的重点内容。作为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措施,各地发改委要高度重视项目的推进工作,充分发挥中央投资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抓好落实。各地要全力抓好本地区所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强化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现场督导等;同时,对辖区内的省属项目,要及时落实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优化建设环境,协助解决突出问题。

加强调度。对在建项目科学安排施工计划,倒排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投资项目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按月及时完成项目调度工作。

强化督导。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督办问责,继续实行领导分包制和部门负责制,明确责任主体和督办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管,定期开展督导,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附表:2016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表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