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2016年南阳市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简析

民营经济是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调结构、增财税、拉动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民营经济又迎来新的机遇。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找准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明确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总体良好 近年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简政放权,努力营造好的营商环境方面,注重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民营经济的发展。 (一)民营经济整体上发展势头良好,总量规模持续扩大 全市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下同)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加,增速不断提高。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917.4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61.6%,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1.5%,高于同期GDP增速3.1个百分点。 2016年全市民间固定投资2662.48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86.7%,同比增长12.6%。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10家,其中民营工业企业有2240家,占比达到97%,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84.8%,高于去年同期3.8个百分点。 (二)全市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在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的推动下,全市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6年,全市私营企业中一二三产业户数比重为5.4:22.1:72.5,私营企业的经营领域大多分布在第三产业。2016年,在民营经济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44.51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090.34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682.61亿元,增长11.6%。民营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8.1:57.0:34.9调整为7.5:56.9:35.6,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占全部民营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中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较高的行业有房地产业(99.1%)、住宿和餐饮业(97.9%)、批发和零售业(94.2%)。 (三)得益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民营企业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2016年,全市私营企业中从事R&D活动单位有86家,同比增长26.5%,其中有研发机构的单位42家,同比增长68%。2016年私营企业的R&D经费支出为53236.3万元,同比增长206.9%,占全市R&D经费内部支出的18.7%,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0.8个百分点。得益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民营企业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四) 民营经济对扩大社会就业,提高税收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016年,全市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达63.8万人,占全市城镇从业人员的42.5%,其中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为6.3:8.9:84.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大多分布在批发和零售业(35.9万人)、住宿和餐饮业(7.3万人)以及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5万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市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支撑。 民营经济是非常重要的税源,直接和间接创造的税收占比越来越大。2016年,民营经济税收收入约141.32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70.7%,较去年提高1.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63%,高于全部税收收入增速2.46个百分点,高于公有制经济税收收入增速7.95个百分点。民营经济整体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发展效益不断提高,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支柱。 二、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准入等问题突出,营商环境不够优化 1、政府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民营经济仍沿袭“依权监管”的模式,难以过渡到“依法监管”上来,导致民营投资的管卡多、手续杂、费时长,增大了民营经济发展的交易成本。 2、在“ 市场准入”上民营经济难以享有公平待遇。目前,许多领域对民营投资虽没有明文规定的限制,名义上对民营企业实施“非禁即入”,但在现实操作中仍变相存在种种准入障碍,还存在“民企歧视”,在招投标市场准入方面,许多行业对企业的资金规模、行业资质、从业经验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民营中小企业有时直接被取消参与资格,或成为事实的“陪标人”。民营医院、学校、文化养老机构也存在与公立机构不一样的两套标准。民营经济在投资项目、贷款支持、征用土地、人才使用等方面与国有经济、外商经济享有同等待遇的相关政策还不完善或难以落实。 (二)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渠道依然不畅 企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在资金融通上表现为规模偏小且无稳定的资金市场配合。因此,承受市场风险和经济发展周期波动的能力较差,稳定性不强、易于“倒闭”。从金融机构角度看,由于观念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金融系统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大部分民营企业缺少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正规渠道,整个金融系统缺少面向民营企业服务的商业化银行,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渠道不畅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三)民营企业自身素质不高,品牌意识不强 民营经济以小型企业为主,大部分民营企业以家庭式、作坊式管理模式为主,经营理念陈旧,管理方式粗放,组织制度模式落后等制约企业素质和层次。主要表现为:一是起步水平较低,原始积累不足,低水平重复投资较为普遍。二是投资盲目性较大、追求目标短期化;发展缺乏长期战略和长远眼光。三是企业职业操守不强,不正当竞争、制假造假、损害环境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民营企业科技含量偏低,人才匮乏 除少数企业外,大部分民营企业属于技术要求不高、管理门槛相对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在知识、技术、人才储备上远远落后于国有企业,且缺乏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和管理人才,缺少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形势的发展战略,存在“缺管理人才、缺技术人才、缺营销人才”的现象。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把民营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 切实把民营企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对待,把民营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建议召开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会议,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和保障措施,不失时机地营造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舆论氛围。同时建议根据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民营经济在产权、税收、融资、投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 (二)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对民营企业实行监督和管理 建议进一步强化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民营经济发展责任制,制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各职能部门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资金使用、财产保护、职工利益、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强引导、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以政策指导、法律规范、信息服务、检查监督为主要内容,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管理,坚持体制创新 要帮助企业从家族式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实现企业主制向规范化公司转变。要加强股份制的改造,引导有条件的个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向现代创新型公司发展。要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民营企业向科技型、外向型、规范化发展。 (四)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建议政府强化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安排一定规模的各项贷款或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扶持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看好的民营企业或项目,逐渐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