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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前10个月新增“四上”单位分析

2017年,新乡县局认真学习新增“四上”单位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四上”单位排查工作,全面建立“四上”单位预备库,及时指导达到标准企业申报入库工作。截至10月份,全县新增“四上”单位10家。 一、全县新增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共新增“四上”单位10家,位列全市14个县(市、区)第3位,较并列第1的延津县、牧野区(17家)少增7家,与原阳县并列第3名。 分行业看:新增10家单位中,工业企业占3家、房地产企业占3家、建筑企业占4家。 分乡镇看:新增单位主要集中在七里营镇和古固寨镇分别新增3家;开发区、翟坡镇、朗公庙镇、大召营镇各增1家;小冀镇和合河乡仍无新增单位。 当月新增情况:10月当月,全市新增“四上”单位16家,其中,新乡县新增1家,位列全市14个县(市、区)第5位。新增多于新乡县的有红旗区增4家、高新区增3家、辉县市及牧野区各增2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四上”单位存在入不敷出情况。截止10月份,全县虽已新增10家“四上”单位,位列全市第3位,但是根据目前掌握情况看,全县将退出单位近20家,预计工业年报仍将有部分达不到规模标准企业,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四上”单位库将入不敷出,且年底全市“四上”单位考核位次存在靠后风险。 (二)企业申报积极性不高。一是企业对“四上”单位申报的重视度不够,对“先进库、后有数,要入库、走程序”的原则理解不到位,怕麻烦、担心增加企业负担,申报的主动性不够高。二是月度“四上”单位申报要求严格,手续繁琐,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三)行业发展不均衡。第三产业仍然是新乡县的薄弱环节,从新增单位看,10家单位中无新增1家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新增单位主要为工业、房地产及建筑业企业。 (四)基层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乡(镇)对“四上”企业申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新乡市政府下达的“四上”企业入库奖惩方案学习、执行不到位,使个别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不能及时申报。 三、新增“四上”单位的对策与建议 (一)高度重视“四上”单位申报工作。“四上”单位是夯实专业统计及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重要工作,“四上”单位个数不断增加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增“四上”单位的重要性,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奖惩措施,制定本辖区相应措施,调动乡镇、企业入库工作的积极性,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对《统计法》、《统计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为新增“四上”企业提供法律保障。二是继续积极宣传新乡市对新开业“四上”企业奖励实施方案,利用相应的奖励措施,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 (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继续优化产业结构。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有了大幅提高,但与省、市的差距仍然较大。建议围绕县商务中心、凤鸣湖公园,加快城区基础设施投资,鼓励电子商务、金融等企业注册落地;鼓励大型商业集团在我县注册法人开设超市,努力扩大消费市场。同时,积极培育壮大型商贸服务业企业,增加全县“四上”商贸单位个数,继续优化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