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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国土局出台措施 优先安排扶贫项目用地

日前,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扶贫工作措施及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扶贫项目用地指标给予倾斜,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以保证扶贫项目尽快落地。

《意见》要求各地积极寻找扶贫项目,将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之中,重点进行扶持。结合扶贫对象实际,积极推行相关政策,推动宅基地有偿退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向贫困村倾斜,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时优先保障贫困户安置用地。

《意见》指出,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向贫困县(区)、乡(镇)倾斜;项目用工优先向贫困群体招工;调查核实大面积草场及养殖水面使用情况,优先保障贫困户以及乡(镇)、村三项用地;优先保障安排贫困户宅基地用地及农村泥草房改造用地。

据了解,大兴安岭行署国土资源局扶贫工作组已经深入到呼玛县鸥浦乡正棋村进行扶贫对接,实地了解了该村贫困人口(5户12人)的基本情况,初步确定帮助正棋村发展养殖业(猪、鸡、鸭、鹅和冷水鱼);依托地理位置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建设基础设施,支持发展生态旅游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