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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科技产权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贵州省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科技产权局,都匀经济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贵州省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启动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落实《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等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优惠政策的前提,请各县(市)科技产权局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二、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符合第六条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并同时符合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当中一项条件的,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请各县(市)科技产权局积极组织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参加评价。

三、科技型企业评价工作采用网上评价的形式,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网上填报、自主评价,评价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并于每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组织对入库科技型企业信息进行抽查,请各科技型企业真实填报相关评价信息。

四、凡欲享受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需于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五、联系方式:州科技产权局高新科,8235797。

黔南州科技产权局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