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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2016年微型企业初审公示(第五批)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68 号)、《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微型企业评审细则的通知》(关扶微通〔2016〕1号)的规定,各乡镇、各市场监管分局于2016年12月对第四批申请微型企业扶持的企业进行了书面、现场初审,现将申请企业初审情况的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对初审情况有异议的,可用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关岭自治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反映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公示期限为3天,从公示之日算起(2016年12月23日 至2016年12月26日)。(公示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关岭自治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办公室电话:0851-3722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