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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关于修订《南宁市良庆区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则(试行)》的通知

城区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自治区及南宁市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规则,结合我城区这几年财政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我局对原印发的《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则》进行补充完善,该规则从201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城区各预算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2月9日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预警解除申请表.xls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印发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

预警规则

根据南宁市良庆区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运作机制和监控范围,对全城区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中各个业务环节和业务实施对象设置监控预警规则。根据疑点业务的严重程度分别设置黄色、蓝色、红色三个预警级别。预警规则根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的建设实施进度逐步予以实施,并结合财政管理工作情况适时增加、调整、取消相应的预警指标和预警细则。

一、预算指标预警规则

预算单位累计用款申请的额度超过对应预算指标的总额度,系统进行红色预警。

预算单位累计支付的额度超过对应预算指标的总额度,系统进行红色预警。

二、用款计划申请预警规则

大额提现预警。单笔提现累计超过2万元,系统进行蓝色预警;单日提现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系统进行蓝色预警。

频繁提现预警。一日内,频繁提现次数超过2次的,系统进行黄色预警;一个月内,频繁提现次数超过5次,系统进行蓝色预警;一个月内,频繁提现次数超过10次,系统进行红色预警。

提取现金摘要预警。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用途为工资、离退休费、津补贴费、助学金、奖励金、加班费等内容的,系统进行红色预警。

公务卡结算预警。预算单位提取现金用于《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关于扩大良庆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项目范围的通知》规定的15项支出科目的事项,且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系统进行黄色预警。

以拨作支预警。预算单位划转预算内财政资金时,违反规定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城区预算单位、财政归集户等实有银行账户划转财政资金的,系统进行蓝色预警。

大额转账预警。预算单位单笔支付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时,系统进行蓝色预警。

向个人账户划转资金预警。预算单位通过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个人账户进行转账支付,系统进行黄色预警。

资金挪用预警。收款人户名中包含“证券、股市、期货、银行、财富、储蓄、担保、典当、房地产、旅游、娱乐”关键字的,系统进行蓝色预警。

“三公”经费预警。实时监控“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公”经费。当预算单位直接或授权支付凭证用途为“出国考察费”、“接待费”、“购车费”等“三公”经费并与预算指标不符时,系统进行红色预警。

授权支付向同一账户多次转账预警。授权支付一天内多次向同一账户转账,次数超过1次的,系统进行黄色预警。

海外账户预警。预算单位向海外账户支付的,系统进行红色预警。

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科目划转预警。通过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或“310资本性支出”进行授权支付款项,且金额超过5万元,系统进行红色预警;收款方不是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的,系统进行黄色预警。

不按规定使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警。预算单位在使用基本支出时,不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对应的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使用的,系统进行红色预警。

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处理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处理按单位级次分别由城区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进行处理。预算单位在操作不规范时,系统会进行预警提示,预算单位应先自行检查整改,不能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来规避监控。预算单位如认为属于正常支付的,须提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预警解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依据给城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审核,解除预警。

黄色预警处理。对于黄色预警的支付信息,预算单位自行检查整改,如确认为正常支付的,可继续办理支出业务。

蓝色预警处理。对于蓝色预警的支付信息,城区本级处理流程为:财政局各支出股室、国库股如确认为违规操作的,由支出股室通知单位及时整改;如确认为正常支付的,支出股室、国库股分别提出审核意见,报财政局支出股室分管领导审定,支付中心根据支出股室分管领导的审定意见解除预警并做好处理记录的登记和材料收集,财政局于2个工作日内处理预警信息。乡镇级处理流程为:由负责动态监控的工作人员对预警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如确认为违规操作的,通知单位及时整改;如确认为正常支付的,提出审核意见,报乡镇总预算会计、财政所所长审批后解除预警并做好处理记录的登记和材料收集,财政所于2个工作日内处理预警信息。

红色预警处理。对于红色预警的支付信息,明确为违规操作,系统禁止继续操作,预算单位自行整改至正确为止,才能办理支付业务。

三、特殊事项说明

为提高支付效率,预算单位在办理大额资金转账、特殊提现、归垫资金等可能引起蓝色预警的一些特殊业务时,可提前做出预警解除的申请,并将相关材料报城区财政局审批。

预算单位有代发代扣、工会经费、党费经费银行账户的,请填写《南宁市良庆区预算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报支付中心备案。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与本文件所列规则相抵触的,以本文件的规定为准。

附件:1.南宁市良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预警解除申请表

2.南宁市良庆区乡镇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预警解除申请表

3.南宁市良庆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表

4.南宁市良庆区预算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