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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五星级酒店项目招商优惠政策

饶平县五星级酒店项目招商优惠政策

一、酒店用地位于黄冈河西侧、华侨中学南侧,面积约110亩,其土地使用权按公开出让有关规定予以出让。

二、酒店建设标准为五星级,或先按准五星级运营,条件成熟后再升格为五星级。

三、项目用地在按要求留足五星级酒店建设用地并完成酒店主体工程建设基础上,允许将剩余土地用于房地产等商业开发。

四、酒店一年内主体工程必须开工建设并占30%以上,否则按出让价收回项目用地,中止合同。

五、项目建设期间和经营初期,在县级权限内对相关规费给予适当减免。如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包括房地产开发)。

六、酒店开始经营五年内税收县级所得部分及土地出让金县级收取部分,由县财政优先用于改善酒店周边环境、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