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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农业局 屏南县财政局关于屏南县2016年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报告

宁德市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

为继续把握好列入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县这一大好契机,我县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宁德市财政局和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抓好渔业结构调整项目的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完成项目任务。现将我县2016年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项目申报情况

㈠项目申报质量。1、我县在收到《宁德市财政局和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后,积极开展对全县养殖企业的走访、了解,由企业主自愿向屏南县农业局提出申报项目申请。2、收到企业申请后,我县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勘察。3、对勘察的企业进行专题会议研究,最终确定2016年屏南县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项目由屏南县盛源养殖有限公司承担,并对屏南县盛源养殖有限公司进行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下发屏南县农业局和屏南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设施渔业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

㈡项目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备至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宁德市财政局。

二、支农资金整合情况

我县2016年渔业结构调整设施渔业项目的建设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实际完成投资196.4097万元,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争取省级财政补助80万元,自筹资金计116.4097万元。通过资金的整合,极大地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开展。

三、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1、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一是资金做到“专帐专户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二是资金补助方式采取直接拨付。三是项目资金按时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拨付达到100%。四是严格实行全部资金直拨具体实施主体,不通过任何中间环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技术指导责任制。县水产专业技术干部驻点指导整个施工过程,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进行。全县派驻2名技术干部驻点。施工现场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实行指导责任制,确保高标准的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建设进度月报制。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设施渔业建设项目,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每月都必须向渔业主管部门报建设进度。

四、组织保障工作情况

为配合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我县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工作围绕目标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行的决策和宏观管理,研究处理项目建设的重大事宜,协调与项目建设有关部门的关系,监督项目的实施;成立设施渔业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各项技术措施的研究、制定和落实;制订技术操作规程,开展技术交流与技术培训,举办了渔业科技指导员、渔业科技示范户和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代表培训班。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成果和新经验,不断提高渔业科学养殖水平。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县结合项目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6年设施渔业项目实施方案。在工作中我们把握规划先行原则。建设项目必须科学规划,周密论证,布局合理,符合当地水产养殖规划,并核发养殖证;渔民自愿原则。突出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推进项目实施。运用现代工程技术改造、建设标准化生态型养殖塘,做到工程实施与提升产业科技水平紧密结合,有利于实施渔业“五新”项目,推广优良品种和高效、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与先进实用技术,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提高养殖生产者的整体素质,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五、项目完成情况

㈠完成程度情况。

屏南县盛源养殖有限公司淡水鳗鲡陆上厂化养殖建设项目完成程度情况:土建工程:新建标准化室内水泥养殖池16口,计养殖水面6240㎡;新建钢架结构薄膜遮阴棚7500㎡。给排水与增氧系统:铺设给排水管道900m;新建蓄水土池2口面积2800㎡;购置1.5KW叶轮增氧机32台套;设固定投饵台16个。配套设施建设:购置315KV变压器1台,架设380V供电线路2936米,新建配电房36㎡;新建管理房400㎡;硬化厂区道路300㎡并部分绿化等。

㈡完成质量情况。项目建设各项内容均能达到较好的质量。

㈢检查验收情况。

1、屏南县盛源养殖有限公司于2017年3 月28日向屏南县农业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2、在收到申请后,屏南县农业局和屏南县财政局组织专家人员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对屏南县盛源养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收。

3、现场验收后,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了评价,一致通过对屏南县盛源养殖有限公司的项目验收,并作出验收合格的结论。

六、项目实施效果

㈠经济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后,使项目企业构建现代化科学与实用的鱼类精养池为技术基础,采用无污染的水源,做好环境卫生科学管理,仪器检测为主要的技术手段,良好的各项养殖条件,推动了企业的增产增收及有效的降低了成本。

㈡社会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后,带动了屏南县淡水鳗鱼产业的发展,使屏南县的水产养殖产业从低效益到高效益、从分散型到集约型养殖过度。同时带动了屏南县整体的就业形势,解决了部分留守农民的就业问题。

㈢其他效益情况。屏南县水产养殖业发展迅速,但是产品品种单一,技术含量不高,尤其是名特优珍稀水产品养殖发展滞后。本项目实施后,不仅提高了屏南县水产养殖业的科技含量,丰富养殖业的养殖品种,带动水产养殖业的结构优化,提高产业素质和经济效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省渔业的综合实力。本项目具有无污染、资源循环利用等特点,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绿色产业”,同时带动了周边及全省的淡水珍稀品种养殖的发展。

七、违规违纪行为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予以实施,并无违规违纪行为。

八、存在问题及建议

建议省厅安排考虑设施渔业的工作经费,设施渔业项目建设任务繁重,工作较为艰苦,请求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

屏南县农业局 屏南县财政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