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促进闽东电机产业提升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促进闽东电机产业提升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1〕7号

  主要内容摘编:

  财政扶持

  1.集中省、市财政资金,支持为电机产业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融资、研发、物流、检测等平台建设,宁德市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统筹考虑支持,有关县(市、区)财政相应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配套;2.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提升。在产业整合重组的前提下,围绕闽东电机四大类产品的技术与质量提升,对引进(或购买)主要先进加工装备的企业,各级政府给予政策扶持;3.实施闽东电机产业集群技术提升专项,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产业集群支持。

  4.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品牌企业创新品牌、发挥品牌效应,重点支持政府、中介组织及企业在品牌培育和品牌营销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公共服务项目。

  5.对骨干企业和实施重组的大型集团公司,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培训、上市等方面优先支持,优先引入赛岐开发区、甘棠工贸区以及东侨经济开发区。

  金融支持

  1.继续抓好重点融资性担保公司建设;对为闽东电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公司,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

  2.支持企业拓展多重融资渠道融资,促进省再担保公司与闽东地区的产业担保公司联手,推动中小企业以发行集合债方式融资;3.促进省内大型再担保公司积极为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提供增信服务,提高集合信用等级,降低发行利率。

12下页 在本页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