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福建化解“十三五”万吨钢铁过剩产能

3日晚,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十三五”福建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为445万吨,计划2016年内全部完成。其中,南平任务量最大,约占63%。

根据化解过剩产能计划表,南平需去产能280万吨,约占总任务量的63%。其中,南平市双友金属有限公司去产能100万吨,邵武市嘉隆型钢有限公司去产能180万吨。此外,宁德需去产能115万吨,其中福安75万吨、寿宁40万吨;福州马尾需去产能50万吨。

根据方案要求,2016年11月底前,去产能企业的全部设备需拆除废毁。

不仅如此,为保障该任务的顺利推进,相关优惠政策也同时推出。

其中包括:钢铁企业利用余压余热发电,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税法规定条件进行重组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