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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政策解读

政策要点:百万元奖金招揽高端人才

中关村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希望聚集在国内外著名高校任职的专家、学者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研发技术人才等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高端领军人才。

获评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都将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

高端领军人才如果持有外籍护照的,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申请材料可办理1至5年期相关签证和居留许可;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外国人,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科技创新人才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其子女入托或中小学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方案》(京发[2008]28号,以下简称“中关村高聚工程”),以下是有关政策解读。

问:“中关村高聚工程”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什么?

答: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等单位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决定》(组通字[2008]55号),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首都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推进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着力提升中关村的自主创新能力,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关村要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通过中关村高聚工程聚集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高端领军人才。

问:“中关村高聚工程”的目标是什么?

答:用2年至3年时间,聚集3个至5个由战略科学家领衔的研发团队,分别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科学研究所(研究中心);聚集50个左右由高端领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领衔的高科技创业团队;聚集20个左右由高端领军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领衔的创业服务团队。

问:“中关村高聚工程”中战略科学家的标准及扶持政策是什么?

答:引进的战略科学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外科学院院士、国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研究院担任首席科学家或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或国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中关村知名企业和高校拟建设的世界一流研究机构吸引的海内外战略科学家。

战略科学家的引进参照建立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的模式,由市政府会同科技部等国家部门,共同支持战略科学家创办科学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所(研究中心)实行所长(主任)负责制,由政府提供全部或部分科研经费以及所需科研条件。

问:“中关村高聚工程”中科技创新人才的标准及扶持政策是什么?

答: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一般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研发技术人才;主持过大型科技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北京市或中关村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年薪100万元以上。

获评中关村科技创新人才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对于科技创新人才,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科技创新人才持有外籍护照的,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申请材料可办理1至5年期相关签证和居留许可;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外国人,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科技创新人才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其子女入托或中小学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问:“中关村高聚工程”中创业未来之星的标准及扶持政策是什么?

答:引进的创业未来之星应符合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一般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有创业经验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企业注册资金或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

获评中关村创业未来之星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创业未来之星创办的企业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政府补贴全额或部分贷款利息;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控股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并由政府补贴担保费用;对于创业未来之星创办的企业,享受由市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相关政策;对于创业未来之星创办的企业,在国内外获得专利授权、创制国际标准、担任国际标准化机构领导职务的,给予一定额度资金支持;对于创业未来之星创办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企业、大学、科研院所承担国家部委研发和产业化的项目以及列入北京市重大产业化项目的,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设立服务绿色通道,为创业未来之星在企业注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申报审批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对企业聘用的外埠技术研发和管理骨干,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对于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予以优先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对于创业未来之星,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创业未来之星持有外籍护照的,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申请材料可办理1至5年期相关签证和居留许可;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外国人,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创业未来之星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其子女入托或中小学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问:“中关村高聚工程”中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的标准及扶持政策是什么?

答:引进的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一般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业界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业界公认的资深人士,并有若干有影响力的成功案例;在国际知名的风险投资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曾经担任过合伙人;从事创业投资的,其领衔的团队累计投资超过2亿元或者受托管理资金超过5亿元,主导投资了1家以上行业影响力大或成功上市的创业型企业。

获评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的人才,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对于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持有外籍护照的,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申请材料可办理1至5年期相关签证和居留许可;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外国人,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其子女入托或中小学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原文: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细则